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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0年前,孔子曾經講過這麼一句話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
大意是:不要用自己不願意、不喜歡的事情,來對待別人。

以邏輯上來說,若A則B → 若非A則非B,也就是說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進一步推導,可得到「己所欲,施於人」的結論。

白話一點來說,就是:我喜歡的東西,大家一定也喜歡!這裡就產生了一個......一廂情願的想法!

於是,便常常可以看見以下的情境:

母:我都是為了你好!

解:這我覺得很好,所以你應該也覺得很好,既然很好,那就要去做!

(以上可代換成各種角色)

所以,真的是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嗎?

其實這句話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指的並不是一個倫理上該努力的方向,而是反映出大部份人的心理:「我喜歡的,大家一定也喜歡;我討厭的,大家一定也討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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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傻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